2018年河南平顶山市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10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15:26:02来源:网络浏览:次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8名,其中初中教师64名、中职学校教师11名,普通高中教师33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和附件4)。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6.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二)学历与专业条件
1.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一致,岗位设置详见《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岗位需求专业类别详见《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设置需求专业类别》(附件2)。
2.普通高中教师岗位
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其本科学历须为国家原“985”“211”院校(含河南大学)及省部共建师范类院校(附件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不含取得上述院校独立学院学历的毕业生;
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详见《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5年内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和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pdsjob.cn/#/ww/index)、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pdsgbks.com/)、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pdsedu.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18年7月21日9:00至2018年7月23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资格初审。2018年7月21日9:00至2018年7月24日17:00,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7月25日17:0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进行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教育局南楼一楼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18年7月30日9:00至2018年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根据岗位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请到报名网站查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7.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三)笔试加分政策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交《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5-1)和需要提交的必备材料的,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项目在本次招聘中只计一次,不进行累计。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5-2);
2.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提交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期满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须按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8月2日至3日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大楼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26室提交报名信息表和上述1-5项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因此对报考人员产生的影响,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笔试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笔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经过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笔试准考证、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A4纸复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携带有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2629909 2978868
六、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教师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
咨询电话:2979951 2629965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8年平顶山市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设置览表.doc
高校含河南大学及省部共建师范类院校名单sd.doc
2018年平顶山市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览表.doc
2018年平顶山市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加分申请表sd.doc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sd.xlsx
平顶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
直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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