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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鹿邑县教体局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 09:10:14来源:网络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关于在教育系统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好今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使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稳步健康地发展,现将2017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1.准备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所有人员;

  2.参加过测试但成绩尚未达到所规定等级要求的教师、干部及职工;

  3.已取得相应等级证书,仍想继续提高普通话等级水平的教师;

  4.已取得相应等级证书,但普通话水平下降的教师要再测试;

  5.2001年12月31日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已经无效,须重新考试,如不能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影响晋级评奖,责任自负。

  二、等级要求

  1.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其以上,其他教职工达到二级(80分)及其以上;

  2.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达到二级乙等(80分)及其以上;

  3.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公职人员,达到三级甲等(70分)及其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止,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与测试等相关流程。受测人持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在校生持学生证)到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缴费(注:只接受刷卡,不受理现金,各家银行卡均可。)→持缴费凭证到鹿邑教体局基础教研室内登记信息→到一高综合楼6楼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到指定地点测试→领取等级证书。

  3.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以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填写汇总后,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县语委办邮箱(yuweiban2014@163.com),由县语委办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考生照片在考场现场采集。

  四、收费标准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收费标准执行(费用只含测试费,不包含其它任何费用)。

  五、测试时间 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六、注意事项

  1.认真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统计表。受测人必须将报名表各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准确,若报名表内容填错,责任由填表人承担;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因校对不细致而导致的姓名、性别等差错,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下发后不予更换。

  2.受测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持假证件进入考场的按照替考处理。

  3.受测人所缴纳费用只是测试费,考前不组织统一培训。

  联系电话:0394—7693060

      点击下载>>>鹿邑县教体局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统计表dsa.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