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内乡县招聘高中、职专和进修学校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17:22:14来源:网络浏览: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内乡高中、内乡职专、内乡县实验高中、内乡县教师进修学校,均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岗位要求、年龄要求、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8年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教师资格证要求:往届毕业生应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一经录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须是 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现场采集照片。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交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除大学生村干部外其余三类基层服务项目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5日至8月27日
报名地点:内乡县教体局人事股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30日,本人凭身份证在内乡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时间:2018年8月31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教材为现行高中、职专专业课教材,进修学校教师职位面试教材为现行高中教材。面试采用试讲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理解教材内容、驾驭运用教材、课堂设计、语言表达以及仪容仪表等方面的表现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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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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