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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岗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7 16:11:53来源:网络浏览: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名,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和区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聘用职位学历、专业及聘用计划

  (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8名

  1.初中职位16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2名 数学2名 物理2名 政治3名 历史3名

  生物2名 地理2名

  2.小学职位12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6名 数学6名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详见《2019年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详见《2019年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

  2. 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 年龄要求: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含)以后至2001年5月1日(含)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4年5月1日(含)以后)。

  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一)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 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3.小学与初中职位应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4.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条件

  1.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具体见附件2。

  2.报考职位所限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对报考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3.具有招聘职位的其他任职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洛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srsks.gov.cn/)。

  2. 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30

  3.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30日17:3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5月30日17:30)之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9年6月13日9:00至6月16日9: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2536房间提交以下材料: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9.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考单位进行咨询。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教师职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报考区属事业单位职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阳经开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经开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5);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6)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7)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9年6月4日至6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提交地点: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2536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及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洛阳经开区组织人事局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hnlykfq.gov.cn/“通知公告”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共两张卷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生物、物理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

  2.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子,卷面满分为10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教师职位2019年6月15日,区属事业单位职位2019年6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5.笔试成绩的计算

  (1)教师职位: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加分

  (2)区属事业单位职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笔试卷面成绩将在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hnlykfq.gov.cn/“通知公告”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hnlykfq.gov.cn/“通知公告”专栏)予以公布。

  (2) 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9年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8)或《2019年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9)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面试资格审查表后):

  ① 有效身份证;

  ② 笔试准考证;

  ③ 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 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一周之内);

  ⑤ 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协议书(全套));

  ⑥ 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⑦ 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0)。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hnlykfq.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上公布。

  2.面试办法

  (1)公开招聘教师

  教师职位面试办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试讲用教材见附件11),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

  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2)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面试)组的考生,其试讲(面试)成绩等于试讲(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面试)组的考生,试讲(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面试)现场成绩、试讲(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试讲(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面试),其考生试讲(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考生试讲(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试讲(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hnlykfq.gov.cn/“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公布。参加试讲(面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hnlykfq.gov.cn/“通知公告”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通过面试的实有人员确定。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进行。

  除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hnlykfq.gov.cn/“通知公告”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与聘用

  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资格复查人员,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入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及区属事业单位岗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379-60860989(教师职位)

  0379- 69690617 69680552(区属事业单位职位)

  监督电话:0379-60872277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地址:洛阳伊滨区光武大道与新源路交叉口隆安东方明珠大厦A座。

  乘车路线:开元大道关圣街口乘坐92/97/909/969路公交车,到隆安东方明珠(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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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vbghngfhj.docx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教材.docx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ghgfh.docx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x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gfhgfh.xls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fdg.docx

  附件6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docx

  附件7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x

    附件8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sss.docx

  附件9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