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7 17:03:16来源:网络浏览:次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文件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50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直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具有69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843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设有10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51个专业,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联合举办3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在校生23000余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了“突出商科、非商融商”的办学特色,学校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等荣誉称号百余项。在2019年全国1418所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我校位居第96位。2019年4月份,被河南省教育厅推荐为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纪委和相关院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10名博士、50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
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经贸职业学院(http://www.hnjmxy.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35,进入“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2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9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戎老师,联系电话:0371-8666121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应聘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分出名次。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等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86661215(学院纪委)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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