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师招聘 > 招聘公告 > 列表

2019河南方城县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09:57:15来源:网络 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的意见》(宛政办[2010]122号)和《方城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方政办[2015]5号)精神,结合我县2019年秋期教师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决定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90名。现就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小学教师实行定岗招聘。招聘计划直接确定到乡镇、到学科,采取按岗报考,按岗划定分数线;

  4、实行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1、杨楼镇75名

  语文30名,数学30名,英语15名。

  2、小史店镇81名

  语文30名,数学30名,英语15名,美术3名,信息技术3名。

  3、四里店镇50名

  语文20名,数学20名,英语10名。

  4、拐河镇19名

  语文7名,数学6名,英语4名,美术2名。

  5、柳河镇20名

  语文10名,数学10名。

  6、博望镇23名

  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6名,美术1名。

  7、赵河镇22名

  语文10名,数学7名,英语5名。

  8、广阳镇21名

  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5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

  9、独树镇33名

  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美术3名。

  10、袁店乡15名

  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3名。

  11、乡镇体育教师18名

  乡镇体育教师18名(含小史店镇5名,拐河镇3名,博望镇1名,赵河镇3名,广阳镇2名,独树镇4名。)分配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岗。

  12、乡镇音乐教师13名

  乡镇音乐教师13名(含小史店镇4名,拐河镇3名,博望镇1名,广阳镇2名,独树镇3名。)分配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岗。

  招聘岗位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定岗到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缺岗的小学(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热爱方城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未正式就业人员。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1、学历条件:应聘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限制,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原则上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我县的特岗教师;

  5、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示发布时间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原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县人事考务中心报名。

  本人现场填写《方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采集指纹信息。

  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加分条件: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相应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 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组织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5、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递减或取消的名额原则上调整到报名人数比较高的其他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100分,加上加分成绩后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12日下午六点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4、结果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7月17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处进行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岗位按招聘数量1:2比例,根据实际报名参与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形式为指定教材抽题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果同一岗位确因人数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需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的,所设置的面试组须在3个以上(含3个)。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学科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同一学科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公告。

  (五)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者所报考岗位,按照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某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亦相同者,取学历高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考核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及数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待编制空缺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后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其中:学历层次达到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其它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自入职后第二年年底,由县财政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18000元/年、15000元/年、12000元/年,连续发放3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被聘用人员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招聘单位,7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出方城县教育系统。

  相关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信息将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方城县教育信息网、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处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 0377-65076736 0377-67215660

  2、监督电话: 0377-65076715 0377-65076738

  2、网址: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方城县教育信息网

  本实施方案由方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2019年方城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v.xls

  2019年方城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v.doc

  2019年方城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一览表v.doc

  方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