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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理工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11:24:59来源:网络浏览:

  根据学校2019年人才引进计划和工作安排,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职辅导员,6人(男性,根据工作需要入驻男生宿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2017(2017年6月1日以后毕业)、2018和2019年(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须与河南理工大学现有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7.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pu.edu.cn)“诚聘英才”专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国教育在线等合作网站推广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http://recruit.iychat.com,进入“河南理工大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2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学校拟于7月5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共党员和担任学生干部证明等相关材料参加资格确认(2019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拟安排7月6日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

  2.面试。时间拟安排7月7日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到场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诚聘英才”专栏公布。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诚聘英才”专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由学校决定是否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用人方式和待遇

  1.用人方式。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档案委托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五、其他说明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391-3987040(河南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

  2.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0391-3987137。

  河南理工大学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