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中小学教师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14:19:00来源:网络浏览:次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于2013年12月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前身为鹤壁新区,是城乡统筹、“三化”协调发展的试验区,是“一二三产复合,经济生态人居融合”的功能区,将建设成为鹤壁市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样板区和全省统筹协调发展的示范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为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打造“教育名区”,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小学教师33名、初中教师47名,共80名(含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中招聘初中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者报考的任教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21101、21102、21103、21104、21105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21101、21102、21103、21104、21105岗位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4年9月30日前至今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原为特岗教师的,含3年服务期);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中小学一级(职称过渡前为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点击“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2.资格初审:2019年7月13日9:00—7月16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9年7月17日18: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应聘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7月17日9:00至17:00到示范区组织宣传工作部(帆旗大厦A座2603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信息表。所有应聘人员在缴费完成后,于2019年7月19日19: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须在2019年7月25日8:00至7月26日9:0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三)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2.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统一公布。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专业知识(为大学所修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环节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总分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具体要求将在笔试后另行公告。
4.笔试结束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
5.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sfq.hebi.gov.cn/)公布。
6.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sfq.hebi.gov.cn/)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信息表、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为特岗教师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及服务期满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未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段及专业从鹤壁市中小学校现行教材中选取,面试时现场准备时间为15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小于或等于对应岗位核减后的拟招聘人员数),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均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体检费。
(三)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考察对象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sfq.heb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并及时登录查询。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此次招聘教师,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三)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92—3358207
监督举报电话:0392—322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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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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