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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孟津县城关镇招聘幼儿园劳务派遣教师6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15:36:07来源:网络浏览:

  为加强孟津县学前教育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68名。

  一、招聘原则

  劳务派遣幼儿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定岗招聘幼儿教师68名。其中孟庄幼儿园26名,长华幼儿园20名,城关镇中心幼儿园12名,城关镇第二中心园7名,城关镇第三中心园3名。报名时每人可根据意向选择两个单位。

  2、教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幼儿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艺术类专业毕业。

  3、年龄在18-35周岁(2001年8月31前出生)。

  4、本次招聘不接受我县已招录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幼儿园教师。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为非在编工作人员,与孟津县和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工作期间工资不低于孟津县最低工资标准,由五所城关镇各幼儿园分别承担,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

  四、招聘程序

  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孟津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分别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孟津县教体局、孟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 月15日--- 7月1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

  孟津县城关镇中心校

  3、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审查资格,合格者当场告知,填写《孟津县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报名表》,办理准考证,并领取面试须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和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

  (四)面试(基本功测试)

  面试(基本功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成绩当场公布。

  教师面试内容及办法(共100分)

  (1)绘画(25分) 主要形式为简笔画,考务组提供所需器材,根据抽选试题,准备时间5分钟,现场5分钟内完成绘画(可2人同时进行考试);要求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画面美观,能满足幼教工作需要。

  (2)舞蹈(25分) 自选主题,如需伴奏,音乐自备(U盘或音乐盒,mp3格式),时间1--3分钟;要求紧扣主题,动作优美,肢体协调,能满足幼教工作需要。

  (3)音乐(25分) 在规定曲目中现场抽签,经5分钟准备后现场弹唱。要求音调准确,旋律流畅,弹唱协调,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和感染力。

  (4)讲故事(25分) 自选主题,自备材料,时间在2--3分钟;要求普通话准确,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

  (五)拟聘与体检

  1、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第一志愿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岗位空缺,按照第二志愿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的顺序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者人员为拟录用对象,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孟津县教体局、孟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留用,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孟津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79-67921276 0379-67925891

  孟津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