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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济源市教师待遇全面提升

发布时间:2019-07-31 09:18:27来源:网络浏览:

  7月9日,记者从全市教育大会上获悉,我市发出政策“大红包”,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着力提升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加快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在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方面,我市将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小学、初中、高中班主任津贴分别提高到每月400元、600元、800元的标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发放。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方面,我市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高校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另外,我市还将探索制定寄宿制学校教师补助和延时服务津贴发放办法。

  在提升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方面,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市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按200元/月、300元/月和500元/月执行,山区镇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每月再提高200元。此外,我市还将拓宽投资渠道,解决好农村教师住房保障问题,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5年内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

  在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我市将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校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