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焦作修武县公开招聘教师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1 17:17:10来源:网络浏览:次
按照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焦人社〔2017〕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名,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相应专业资格要求。(具体以《修武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为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报考的还需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5.岗位代码20190301和20190302岗位限修武县户籍考生报考(报名开始日前户籍在修武的;因就学户口迁出修武尚未迁回的;在修武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提供社保经办机构的缴费证明可以报考);
6.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7.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及国家、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合约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招医学院校生、订单定向生、特岗全科医生等不得报考);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教师招聘名额总计23名,其中高中教师类7名,初中教师类8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小学教师类8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见附件《修武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9年8月10日8:00至8月12日18:00期间登录修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u.gov.cn),点击“修武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或红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内,清晰无变形,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1—7188212。
2.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报考者应根据招考平台反馈的审查意见及时补充或更正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重新提交审查。8月12日18: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9年8月13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每人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9:00期间登录修武县人民政府网打印准考证(A4纸)。
5.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入场,缺一不可。
6.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为保证教师招考人数,若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调减人数指标按高中、初中、小学类别,分别增加至相应类别报名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如有需调整的情形,另行公告。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8月14日18:00前,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12房间选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7.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限修武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毕业生、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毕业生、修武籍生源或在修武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或下派到修武县服务的大学生(提供户口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未进入机关事业编制的,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进入机关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修武县县委组织部门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每一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请在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应条款,并于2019年8月16日下午18:00时前,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12房间提交户口本、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未提交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理论》满分为2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总计100分。
报考小学及特殊教育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教育理论1》和《教育理论2》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示,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修武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签名),并附本人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1寸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
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面试有缺考人员而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统一发布总成绩公告,请考生及时在指定网站查询。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体检通知书,递补只进行一轮。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被考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它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统一下发聘用文件。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其中面向修武籍招聘的小学教师岗位最低服务期限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辞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2015〕233号)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由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修武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7188212
监督电话:0391-719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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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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