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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2 10:37:10来源:网络浏览:

  为进一步提升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洛阳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我市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主要面向地方、行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设有15个二级学院(部),目前开设有临床医学(国控)、中医学(国控)、护理、助产、药学、机械设计与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文物保护与修复、养老服务与管理、戏曲表演、宠物临床诊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40个专业,同时承担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在校学生15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48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170人;教授、副教授178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专家、洛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青年科技专家30人,有40名教师担任省市级学术团体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2019年9月学院主体将搬迁至具有“汉风新韵”风格的伊滨新校区。  二、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1.职位:教师职位30名。

  二、招聘专业计划(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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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 7月29日—2019年8月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电话:0379-60102382;报名为现场报名,过期无效,不接收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号(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西工校区,原洛阳市财会中等专业学校),可乘7路、17路、20路、23路、33路、45路、55路、66路和78路公交车到达。具体报名地点见学院门口当天通知。

  3.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院1个招聘专业,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届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5)《2019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6)《2019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准考证》(附件3);

  (7)招聘计划表(附件1)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5)、(6)、(7)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中下载、填写和打印,同时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lzyrscsz@126.com,并在规定位置处附电子版照片);

  上述资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恕不接受报名。

  4.报名资格审查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结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刻取消该应聘者招聘资格。

  5.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答辩),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专业基础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栏,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拟定于笔试后三天内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板书式)和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公布。

  试讲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骨干课程内容,具体试讲内容从指定的教材中随机抽取,每位考生20分钟准备时间。面试时间20分钟(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应聘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测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试讲与答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试当天未到场者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合格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或考察不合格者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在考察期结束前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并提供相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用协议,中途违约者,按照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六、纪律与监督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全过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 0379-62230272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