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乡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6 17:02:25来源:网络浏览: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豫人社〔2015〕 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我 校本次 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3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计划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www.haxx.1ss.gov.cn/)和新乡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xxu.edu.cn)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9年8月14日8:00至8月16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请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将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请于2019年8月14日9:00-8月16日18: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的审查情况说明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报名资料并再次提交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9年8月14日8:00至8月16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新乡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xx.lss.gov.cn )“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 务 费(可以通过银联、支付宝、 微信扫码 支付)。根据省财政、 发改部门 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 务 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 务 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26日8:00至8月28日14: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 该岗位 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xxu.edu.cn)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退回本人笔试考 务 费。
对 符合 招聘 岗位要求的 全日制 博士 研究生 , 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豫人社〔2015〕 55号)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 所需岗位编制计划另行解决 。 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紧缺、急需专业,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豫 人社事业 〔2016〕4号)的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专业答辩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新乡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思想道德、高等教育法律法规、 申论等 ,主要测评应聘 者适应 高等教育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9年8月29日9:00至12:00笔试。笔试安排地点、具体考务工作另行通知安排。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 加本次招考,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于2019年8月19日8:00至11:30,15:00至17:30到新乡学院人事处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方向的,还需出具研究生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学籍表、毕业论文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新乡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xxu.edu.cn)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 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比例,如比例仍达不到要求的, 该岗位 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新乡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含专业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面试成绩为: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4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板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等;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在新乡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 该岗位形 不成竞争的, 该岗位 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 分条件 岗位的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对于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应聘考 生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均计算 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新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 且调查 核实后应当取消的,该岗位 不再递补。
(七)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新乡学院将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新乡学院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新乡学院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信息查询
新乡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682565
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682526
温馨提示: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 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新乡学院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学院负责解释;《方案》中涉及的时间内容以本批招聘发布的公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新乡学院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计划一览表.docx
2.新乡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报名表.docx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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