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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商丘宁陵县招聘高中教师30人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3 17:15:06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浏览: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高考新课程改革,切实解决高中大班额问题,结合我县高中教育实际情况,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我县高中教师。特制定如下招录方案:

  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计划

  计划公开招录高中教师30名,其中:数学10名、物理8名、生物5名、历史3名、地理4名。

  三、招录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5、第一学历为师范类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级学院除外);全日制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6、所学专业必须与招录岗位专业一致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并有相应的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报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有关考试招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宁陵县电视台、宁陵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8月2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宁陵县教体局大门南侧资助中心大厅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板一寸照片5张。

  4、资格审查:(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凡在招录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结果张榜公布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内容知识,总分为100分。

  (3)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见准考证,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环节),按1: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候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的课程。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以面试分数为准。

  (四)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招录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即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现有高中教师同等待遇,并全部分配到两所高中任教。

  五、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间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录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在整个招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宁陵县2019年公开招录高中教师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0-7839639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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