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05 17:26:30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浏览: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76号。目前,学院设有粮食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财务会计、工商管理、贸易经济、艺术设计、应用外语、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有粮食工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室内设计、空中乘务等36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14000人。学院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河南省职业学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示范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17年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建设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级。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学院被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学院连续四届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学院纪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学管理处、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有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基本原则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人才、科学规范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严格条件,人岗相宜原则;
(四)考试考察、优中选优原则;
(五)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原则;
(六)严明纪律、全程监督原则。
四、招聘岗位和专业
本次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岗位、专业等详见《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及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与大学本科专业大类一致;
6.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考试(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报经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 hrss.henan.gov.cn/)、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网址:www.hngm.edu.cn)、河南省教育网(网址:www.ha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11月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8:00至11月15日18:00,登录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教师招聘系统(http://zhaopin.haedu.cn/hngm ),在招聘计划里选择“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要求填报《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字节小于30kb,照片清晰,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成功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1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报考资格初审。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为报考资格初审时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向考生告知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在准考证上载明,同时通过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8日登录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教师招聘系统(http://zhaopin.haedu.cn/hng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印准考证。于2019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1日18:00,登录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教师招聘系统(http://zhaopin.haedu.cn/hngm )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监督下,由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考点参加统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学院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报考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笔试结束后,笔试分数及时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人数。笔试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上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该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复审时,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填报报名表的信息及相关材料,对其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参加复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如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仪表仪态等。
参加面试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有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者为0分。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招聘岗位全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分数,并及时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3.公示笔试和面试结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及时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招聘岗位考试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分数相同的,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并通过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告知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审定和公示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建议名单,报经学院党委会议审定后,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备后,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及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兼任辅导员。
八、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委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0371-60987693
监督电话: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教育处 0371-65683965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