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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洛阳伊川县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48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4 09:07:33来源:伊川县人民政府浏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教师48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县编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通过公开考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伊川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三、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教师48名,其中伊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20名,幼儿教师岗位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伊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为人师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条件。(1)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高中或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需与申报专业相一致;(2)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国家计划内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3)报考教辅人员岗位的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参与非法集资、非法上访、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纪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伊川县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申报具体的报考职位。报名时现场填写提交《伊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

  (3)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与申报岗位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者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资格审查合格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交纳60元(仅接受现金支付),同时进行数码照相和指纹采集。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在伊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2)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伊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者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伊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加10分;

  (5)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考生自行打印填写《伊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

  (2)“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市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见附件5);

  (4)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委出具的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6)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必须本人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见附件7)。

  未在报名现场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伊川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

  教辅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教师岗位:《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平面设计教师、英语教师、历史教师、思想政治教师,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教师、数学教师,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音乐教师、舞蹈教师、心理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的,由考生本人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中自选一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序,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序)。

  3、笔试成绩的计算:

  教辅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加分;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将在伊川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面试(满分100分)

  按照聘用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1、教师岗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微型课(15分钟以内);教辅岗面试按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现场进行打分,分数当场公布。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

  3、参加面试的考生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川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伊川政府网予以公示。

  七、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 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资格复查人员,并在伊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按照《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及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合格者,根据聘用岗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招聘有关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查等通知、公告,均在伊川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伊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ichuan.gov.cn

  伊川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79-68366352;

  伊川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79-68334310;

  监督电话:0379-68366350

  本方案解释权归伊川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伊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伊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伊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

  5、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6、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 核合格证明

  7、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伊川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yichuan.gov.cn/ycgov//html/1/54/568/5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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