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南巩义市高中教师招聘公告(23人)
发布时间:2021-04-06 11:48:33来源:网络浏览:次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高中教师资源配置,根据我市高中教育发展需求,经研究,招聘高中教师23名。现将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重点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2)“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起点,本科、研究生学历至少有一项为师范类专业,或者至少有一项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其中:物理学科学历可放宽为河南省重点师范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院)及省内外一本招生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物理专业一致或相近。
以上院校均不含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2、教师资格证: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笔、面试的成绩合格证明),且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年龄:
本科、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实施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六个步骤。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进行面试。
报名、面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面试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西门北侧---中州颐和酒店。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招聘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样表见附件,附照片);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或就业协议书,或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就业报到证(2020、2021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已办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2.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以上材料复印件,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安排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招聘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教材为高一、高二年级巩义现用教材,由考生分学科现场随机抽取试讲题目,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答辩时间10分钟(试讲8分钟,答辩2分钟)。
评委老师对试讲人员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即招聘成绩。招聘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
1、根据分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对异议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1.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招聘录用人员经巩义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地处巩义市区的高中任教。之后办理入职手续,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巩义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各项奖项、补贴(详细见招聘现场海报)。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现场告知成绩,招聘结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能向巩义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调动。
(五)招聘期间,将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遵从组织招聘工作院校的防疫要求。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43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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