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3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5 09:33:26来源: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浏览: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河南省“双高校”建设单位、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河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被业界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需要,充实师资队伍,提升办学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任教师39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具有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高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6.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所有与招聘有关的公告、报名、通知及成绩公示等有关通知事项均在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http://zp.zztrc.edu.cn)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登陆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后,首先使用本人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再根据本人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应聘信息,完成个人信息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学历学位证(含本科、研究生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3、在职考生须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确有困难,经同意,可在体检时再提供)。
学校将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根据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与答辩考生。面试成绩将在学校招聘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公布参加试讲与答辩的考生。
2.试讲与答辩。满分100分。试讲与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教学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归纳概括能力、仪态风貌、板书等方面的教师综合素质。未按要求参加试讲与答辩的,视为自动弃权。试讲与答辩成绩在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30%+试讲与答辩成绩×70%
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直接淘汰。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试讲与答辩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校党委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教师到校后需承担3年兼职辅导员工作。
四、待遇
1.在聘期内实行人事档案单位代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参照与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月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薪级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每年按12个月进行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3.享有参加党、团、工会活动,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的权利。
4.聘用人员应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时间安排
六、防疫要求
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对我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与答辩、体检及考察环节均须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
七、有关说明
1.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而报名,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未按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与报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公开招聘工作地点: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豫英路校区(航海东路豫英路1号)
6.网上报名咨询时间:9:30-16:00
联 系 人:楚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130111 61130113
监督电话:1503805386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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