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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许昌市建安区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6 15:16:56来源:建安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浏览:

  2020年许昌市建安区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36人公告

  为满足建安区实验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有效解决“入园难”“好园挤”等问题,结合区实验幼儿园的用人需求,经区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对象

  根据区实验幼儿园的用人需求,区实验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36名,户籍所在地为许昌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自愿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服务幼儿教育;

  3.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等相关专业;

  5.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进行招聘,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建安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

  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报名,或在“建安区教育”微信公众号下方点击幼师招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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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9日8:00至2020年8月11日17:00。

  网上报名不作为最终资格确认的依据,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须到现场提交正式材料进行审核。

  3.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建安区实验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报名表》1份,A4纸打印,手工填写,不得涂改,并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共需提供4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建安区教体局人事股x517房间(许昌市建安区文化中心5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幼儿教育知识,合科考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得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工作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参加该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内容(1.讲故事2.自弹自唱3.舞蹈4.绘画5.答辩)

  面试结束后,由评委当场打分,并由主考官集体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建安区实验幼儿园报到安排上岗工作,建安区实验幼儿园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解除合同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为19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月工资2500元(含基本工资和保险费用)、绩效工资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教师工资。

  3.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4.区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政府购岗”聘用人员休息休假各项权利的落实。

  6.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本次招聘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 “建安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疑问可咨询联系电话:0374—8586068;0374—511922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监督电话:0374-5119167。

  附件:《建安区实验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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