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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乡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1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4 19:05:29来源:弘新教育浏览:

  经辉县市委、市政府同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0年辉县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180名。其中农村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53 名,小学教师87名,幼儿园教师20名,均为全供事业费开支。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见2020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6.专业要求:高中教师岗位要求毕业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毕业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毕业证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均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

  7.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高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教师资格并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要求,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备教师资格并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限制参加报名;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9.本次招聘岗位为定向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准调动;

  10.教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已在辉县市教育系统就业的(含特岗教师);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前由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辉县市人民政府网、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及相关地点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要及时查看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看或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20年9月2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9月5日下午16:00时期间登录春风人才网(http://hx2020.ibaoming.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审核、网上缴费等,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限制在1M字节以内。

  4.报名结束后,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在确保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可根据该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保留或调整,无法调整的,直接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选择退费。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辉县市人力资源网或电话通知。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

  5.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和所报学科相对应的岗位代码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缴费时间从2020年9月2日上午09:00时开始至2020年9月6日上午09:00时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经审核后可返还笔试考务费。

  7.政策加分的资格审核、返还笔试考务费的资格审核均安排在笔试之前,请考生按照辉县市人力资源网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供证明材料。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申请返还笔试考务费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户档案(复印件盖章)。

  8.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辉县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2. 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辉县市人力资源网的通知。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的证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函(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报到证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从网上下载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其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0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并到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共同进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5(3人及以下为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造成资格复审后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有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对招聘岗位按比例进行递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将通过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

  面试方式是讲一节微型课,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面试成绩高分优先、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予以取消。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岗位确定原则:被聘用人员,按专业岗位申报志愿,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岗位。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市教体局 0373-6209106

  监督电话: 0373-6233957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 1629 400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hxsrlzy.com)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2020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huixianshi.gov.cn/portal/info/article/id/3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