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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39人)

发布时间:2020-10-05 10:32:23来源: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浏览:

  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需要,2020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39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和各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和人员岗位空缺情况进行招聘。详见附件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专任教师岗要求具备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在高校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情况一览表》。

  6.卫生防疫岗和辅导员岗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情况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网站及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在我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hnshxy.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日至2020年10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应聘人员所需提供材料要求:考生将报名简表(附件3、粘贴1寸照片)、证书、个人简历等资料发送至相关专业联系人邮箱(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码—姓名,制作准考证用)。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学历+姓名+岗位。如: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张三+思政教师。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开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拟于2020年10月7-8日在校园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期间请自行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1.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在校园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公告。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满分100分。未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

  笔试后即进行(笔试现场通知)。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

  (1)专任教师岗

  面试内容为现场试教和答辩,试教内容由应试人员自选本专业课程中的某一节重点内容(教案由本人设计,复印一式五份,面试前交面试专家)。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0分。

  (2)专职辅导员和卫生防疫岗

  面试内容为现场答辩。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参加面试必备:手写签名的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件、获奖证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

  (五)体检

  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我校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录取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安排体检、考察,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须经历见习期12个月(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六、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合格者予以聘用,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符合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条件的享受与我校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和管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821020(学校纪检监察处)

  八、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在学校限定时间内未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的按不符合聘用条件处理。

  3.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学校网站和报名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5.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我校具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调整招聘岗位及职数的权利。

  人事处咨询电话:0371—65821289、65821021

  联系人:史老师张老师

  校纪检监察处电话:0371-65821020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计划.doc

  附件2: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0年招聘报名简表.doc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02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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